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農業補貼是國家對農民種地種糧一種鼓勵,也是強農惠農的重要政策措施,體現了國家對農業的大力支持和對農民的關心厚愛。近年來,國家高度重視農業補貼發放和政策實施,不斷完善和改進發放措施,在不斷加大補貼力度的同時,逐步完善補貼政策,改進補貼辦法,提高補貼效能,讓每一戶農民都能感受到照顧和支持,不斷提高農民種糧種地的積極性。
前些年,國家將農作物良種補貼、種糧農民直接補貼和農資綜合補貼合并為農業支持保護補貼,也就是經常所說的“三項補貼”。這類補貼直接以貨幣的形式發放到農民手中,通過“一卡(折)通”等形式直接兌現到戶,禁止各級各部門以任何方式統籌集中使用,讓種地農民感受到了真真切切的實惠,其發放形式、發放標準等也最受廣大農民關注。
關于“三項補貼”到底如何發放的爭論一直不斷,是應該是承包地的面積來發還是以種地種糧的面積發?是重點支持種糧大戶還是普惠到所有農民?可以說是各有各的道理,各有很多人的支持或反對。
近期,國家發布2020年農業農村部、財政部實施的重點支農政策,對農業補貼的發放提出很多新要求,鼓勵各省結合本地實際具體確定補貼對象、補貼方式、補貼標準,對農業補貼發放提出了原則性要求。最強惠農政策發布,農業補貼發放突出4點,哪種更合理?
(1)誰有承包權發給誰。這是農業補貼發放的一個基本原則。相關政策明確提出,補貼對象原則上為擁有耕地承包權的種地農民。這是因為土地承包是農民擁有土地的一個重要指標,也是種糧多少的一個重要指標。按照承包土地多少發放,更能體現承包土地就是用來種地種糧的性質。承包合同有著明確的面積標識,也更能體現農業補貼發放的公平公正。
(2)誰種地種糧發給誰。這實際上是對種糧大戶的一種支持,也是對土地適度規模集中經營的積極鼓勵。當前,不少有承包權的農民將土地流轉出去,也有很多通過流轉土地形成適度規模經營的種糧大戶。一邊是有承包權的農戶沒有種地卻拿著農業補貼,一邊是種糧大戶大量耕種卻得到不任何補助。如果把農業補貼發給流轉別人土地的種糧大戶,將會進一步降低他們的生產成本,提高種糧積極性。
(3)誰保護耕地發給誰。農業補貼其實也是耕地力保護補貼,一個重要目的便是提高耕地地力、保護耕地不被破壞。2020年重點支農政策提出鼓勵各地創新方式方法,以綠色生態為導向,探索將補貼發放與耕地保護責任落實掛鉤的機制。下一步,對已作為畜牧養殖場使用的耕地、林地、成片糧田轉為設施農業用地、非農業征(占)用耕地等已改變用途的耕地,以及長年拋荒地等將不再給予補貼。
(4)誰土地確權發給誰。當前,農村承包地確權登記已經全面完成,農戶土地都確權登記并持有《土地承包經營權證書》,這也是農業補貼發放的一個重要依據。2020年重點支農政策提出鼓勵各地逐步將補貼發放與土地確權面積掛鉤,農業補貼發放將會更精準。